浙江鑫泽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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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41450W王晨亮
王晨亮**省**市玉**
******农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00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玉** ******农场
经度:121.266130 纬度: 28.118980****环境局
2025-08-28
台环建备(玉)-****037****
2025-09-284850
55****
913********341450W****
913********341450W******公司****公司
913********52369772025-09-24
2025-10-012025-11-01
2026-04-142026-06-08
http://www.****.com/index.php?m=Article a=show id=292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00万套汽车配件年产300万套汽车配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汽车配件:根据产品的不同规格,大尺寸钢材经下料后采用高频电炉加热后经冲床锻压成毛坯,不使用脱模剂而采用自来水冷却,毛坯经热处理加工,根据客户需求,热处理后约10%工件经抛砂机去除表面,约10%工件经干抛机去除表面的毛刺,工件干抛时仅加磨料,约10%工件经滚抛机去除表面的毛刺,滚抛过程中添加少量洗衣粉和水,再经外协表面处理后入厂进行油清洗,再检验、包装即为成品;另外约70%的工件或小尺寸钢材直接采用冷镦机冷镦成毛坯,再经磨削、机加工后经外协表面处理后入厂进行油清洗,再检验、包装即为成品 热处理:①热处理网带炉:企业共有1条热处理网带炉、1个油浴淬火槽、1台回火炉,根据客户需求,约70%毛坯采用热处理网带炉加工,网带炉采用电加热,首先将毛坯件装炉,炉内温度控制在850~950℃左右,加热时间为5小时,再在调质炉内滴加甲醇,甲醇的裂解气作为载气,填充加热区,赶掉其中的氧气,防止零件表面氧化,尾气通过小火炬燃烧处理。工件再自动输送到淬火槽内进行油浴淬火,之后再自动输送至清洗机内清洗,清洗时不添加清洗剂,清洗机通过自带油水分离,将产生浮油,分离后的水循环使用,清洗后的工件再自动输送至回火炉,回火温度控制在550-600℃左右,一般时间控制在2h左右。清洗水部分被蒸发,定期补充损耗,循环使用不排放。 ②根据客户需求,约30%毛坯直接进入淬火油槽进行油浴淬火后再人工送至回火炉回火,回火炉采用电加热,回火温度控制在550-600℃左右,一般时间控制在2h左右,回火后自然冷却,取出工件。汽车配件:根据产品的不同规格,大尺寸钢材经下料后采用高频电炉加热后经冲床锻压成毛坯,不使用脱模剂而采用自来水冷却,毛坯经热处理加工,根据客户需求,热处理后约10%工件经抛砂机去除表面,约10%工件经干抛机去除表面的毛刺,工件干抛时仅加磨料,约10%工件经滚抛机去除表面的毛刺,滚抛过程中添加少量洗衣粉和水,再经外协表面处理后入厂进行油清洗,再检验、包装即为成品;另外约70%的工件或小尺寸钢材直接采用冷镦机冷镦成毛坯,再经磨削、机加工后经外协表面处理后入厂进行油清洗,再检验、包装即为成品 热处理:①热处理网带炉:企业共有1条热处理网带炉、1个油浴淬火槽、1台回火炉,根据客户需求,约70%毛坯采用热处理网带炉加工,网带炉采用电加热,首先将毛坯件装炉,炉内温度控制在850~950℃左右,加热时间为5小时,再在调质炉内滴加甲醇,甲醇的裂解气作为载气,填充加热区,赶掉其中的氧气,防止零件表面氧化,尾气通过小火炬燃烧处理。工件再自动输送到淬火槽内进行油浴淬火,之后再自动输送至清洗机内清洗,清洗时不添加清洗剂,清洗机通过自带油水分离,将产生浮油,分离后的水循环使用,清洗后的工件再自动输送至回火炉,回火温度控制在550-600℃左右,一般时间控制在2h左右。清洗水部分被蒸发,定期补充损耗,循环使用不排放。 ②根据客户需求,约30%毛坯直接进入淬火油槽进行油浴淬火后再人工送至回火炉回火,回火炉采用电加热,回火温度控制在550-600℃左右,一般时间控制在2h左右,回火后自然冷却,取出工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 本项目喷淋废水、滚抛废水收集后委托****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放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进管标准后纳入玉****公司处理达《**市城镇污水处理控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具体相关标准值。 废气 锻压废气经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热处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抛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冷镦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油清洗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锻压废气等废气需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 锻压加热烟尘、热处理废气(包括加热废气、油浴淬火废气、回火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区**、扩建、改建相关炉窑标准,其中烟尘指标按照《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7.9)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30)执行。由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无非甲烷总烃相关标准,故油浴淬火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锻压废气、冷镦废气、干抛粉尘、油清洗废气、抛砂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 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风机进风口采用消声器降噪;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本项目****农场(汽摩产业功能区),根据《**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本项目位于“1083-3-01区域”,属于3类声功能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固废 干式机加工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钢珠、废磨料、集尘灰、废布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须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切削液、含油磨屑、喷淋沉渣、废过滤棉、废冷镦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油浴淬火沉积物、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包括落实电子台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一)废水 滚抛废水、喷淋废水收集后委托****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二)废气 锻压废气经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热处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抛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冷镦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油清洗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已加强车间通风。 (三)噪声 项目已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 (四)固体废物 根据调查,企业将危险废物堆积场和一般工业固废分区。一般工业固废堆场位于3#厂房外北侧,面积约25平方,用来存放干式机加工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钢珠、废磨料、集尘灰、废布袋。危废暂存间位于3#厂房1F东北角,面积约15平方,用来存放废切削液、含油磨屑、喷淋沉渣、废冷镦油、油浴淬火沉积物、浮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材料、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危废暂存间独立,密闭,设有锁,地面已硬化,危废仓库贴有周知卡、管理制度、分区图等标识标签,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干式机加工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钢珠、废磨料、集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委托********公司处置,含油磨屑、喷淋沉渣、废冷镦油、油浴淬火沉积物、浮油、废液压油委托******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材料委托**弘源****公司收集并转处置,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委托三****公司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646 0.0976 0 0 0.065 0.065
0 0.019 0.029 0 0 0.019 0.019
0 0.001 0.001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189 0.378 0 0 0.189 0.189 /
0 0.218 0.4 0 0 0.218 0.21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设施 《玉****公司进管标准》 滚抛废水、喷淋废水收集后委托****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2025年10月30日、10月31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区总排口水质,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玉****公司进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锻压废气经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热处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抛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冷镦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油清洗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已加强车间通风 2025年10月30日、10月31日,本项目锻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热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排放等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冷镦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油清洗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抛砂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中的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2026年03月19日、03月20日,本项目热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项目已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 2025年10月30日、10月31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西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南侧厂界噪声,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2026年03月19日、03月20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西南侧厂界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南侧厂界噪声,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干式机加工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钢珠、废磨料、集尘灰、废布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须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废切削液、含油磨屑、喷淋沉渣、废过滤棉、废冷镦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油浴淬火沉积物、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包括落实电子台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根据调查,企业将危险废物堆积场和一般工业固废分区。一般工业固废堆场位于3#厂房外北侧,面积约25平方,用来存放干式机加工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钢珠、废磨料、集尘灰、废布袋。危废暂存间位于3#厂房1F东北角,面积约15平方,用来存放废切削液、含油磨屑、喷淋沉渣、废冷镦油、油浴淬火沉积物、浮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材料、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危废暂存间独立,密闭,设有锁,地面已硬化,危废仓库贴有周知卡、管理制度、分区图等标识标签,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干式机加工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钢珠、废磨料、集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委托********公司处置,含油磨屑、喷淋沉渣、废冷镦油、油浴淬火沉积物、浮油、废液压油委托******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材料委托**弘源****公司收集并转处置,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委托三****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危险物质暂存过程的管理,在暂存过程中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③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④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的相关要求 企业已加强对风险原料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已配备有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和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保设施源头管理、有效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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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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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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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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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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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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