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县桐岭镇**村、祥龙村、和睦村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与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推动乡村全面**,原则同意建设**县桐岭镇**村、祥龙村、和睦村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地点:**县桐岭镇**村、祥龙村、和睦村。四、项目规模和内容:拟在桐岭镇**村、祥龙村、和睦村建设10条产业道路,总长7962m,采用10cm厚级配碎石基层+18cm厚C25混凝土面层,并在沿线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附属设施。
五、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639.4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552.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17万元,基本预备费30.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55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7.47万元。
六、以工代赈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采用直接承包方式实施。项目施工期拟用工种主要包括土方工、砼工、模板工、钢筋工、普工、机械工、砌筑工、抹灰工等,拟用务工人数约230人,其中返乡农民工82人,脱贫人口142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6人。预计培训务工群众23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劳务报酬:本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237.1万元,占计划申请中央资金总额的42.95%。
七、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桐岭镇**村、祥龙村、和睦村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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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