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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临港大道五段101号 | 3,447,534.50元 | 普通病员餐(单价):12元 老年病员餐(单价):12元 流质病员餐(单价):12元 职工自助午餐(单价):13.7元 职工晚餐(单价):6.9元 三无病员晚餐(单价):3.4元 工勤人员餐(单价):11.8元 | 95.72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院区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院区指定库房 | 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合同未到期但结算总价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结算总价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总价不能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院区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院区指定库房 | 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合同未到期但结算总价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结算总价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总价不能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院区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院区指定库房 | 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合同未到期但结算总价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结算总价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总价不能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院区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院区指定库房 | 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合同未到期但结算总价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结算总价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总价不能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院区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院区指定库房 | 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合同未到期但结算总价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结算总价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总价不能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院区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院区指定库房 | 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合同未到期但结算总价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结算总价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总价不能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院区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院区指定库房 | 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合同未到期但结算总价已达到合同金额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已到期结算总价未达到合同金额的,按实际金额结算,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须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总价不能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陈显贵、钟世权、王堂超、陈延科、魏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4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3,447,534.50元。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胡雪 (191****4564)。
名称:****
地址:万顺路10号
联系方式:0830-****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春雨路二段35号玉带龙庭134号
联系方式:0830-****1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083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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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