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能源变流器产能升级及测试能****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6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变流器产能升级及测试能****基地) |
| 建设地点 | **省**市******社区云霞大道671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健宁****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高端客户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拟投资3280万元扩建新能源变流器产能升级及测试能****基地)。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集中式储能变流器产线(含1条集中式变流模块配套产线)及1条充放电部件试制线,集中式储能变流器产线采用选择焊自动化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项目废水、固体废物等其他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一期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储能变流器8540台、充放电部件3000台、风电变流器1120台、光伏逆变器2800台、制氢电源140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点胶废气、防冻液灌装废气。焊接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点胶废气无组织排放;防冻液灌装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保洁废水、淋雨试验废水。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淋雨试验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锡渣、废导线、废塑料等)分类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回收单位,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沾染性废包装、废电子元器件、废胶、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无尘纸)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