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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责令交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查认定,现就**市域铁路S3线一期及附属配套工程(**段)范围内未登记房屋建筑(调查编号****处建筑)认定意见以列表方式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3日,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对认定意见提出异议的,后续补偿相关信息按照公示结果确定。未登记房屋权利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实施单****建设中心(**市**街道仲容路401号档案大楼)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段)征收范围内部分未登记房屋建筑认定意见清单.docx;
**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段)征收范围内部分未登记房屋建筑认定意见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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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
来信、来访地址: **市**街道仲容路401号档案大****建设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0****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