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单位:
****环境局
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无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年产90吨磷化铟及160吨砷化镓外延衬底材料产业化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90吨磷化铟及160吨砷化镓外延衬底材料产业化项目
项目选址:******开发区新桥大道6号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项目建设用地,建设年产160吨砷化镓、90吨磷化铟外延衬底材料生产线;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0752平方米,项目主要安装单晶/多晶生长炉、焊管机、研磨机、切割机、抛光机等设备,厂区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压缩空气等公辅设施。
现有工程及建设情况说明:
公司二期用地现有项目为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项目,于2024年5月27日取得批复,项目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现有工程配套环****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等,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部分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万军
联系电话:133****1928
地址:******开发区新桥大道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环境****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16-****69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年产90吨磷化铟及160吨砷化镓外延衬底材料产业化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