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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区2017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8〕419号)规定,****拟订了《******区全福街道台子村1组(原全福镇台子村2组)(******区2017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书面提出;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府将依法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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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