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 全自动静载测试仪 需进行 设备租赁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静载测试仪租赁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点: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施工检测技术服务JC1标段项目和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检测技术服务JC2标段项目。
(四)采购内容:租赁全自动静载测试仪,预计一拖一、一拖二、一拖三型号各 1 套;设备预计使用时长 150 天,最终结算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实际使用天数据实核算。
(五)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负责本次租赁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故障处置、技术支持等全流程服务。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符合要求的全自动静载测试仪(提供购买合同或发票,若为设备厂商或设备供应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违约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信誉及信用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就此项内容出具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及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完整信用报告,并书面承诺自身未被列入各类失信名单、所提交信用资料真实有效。
(三)设备要求:所提供的全自动静载测试仪需九成新以上,且性能完好、运行稳定,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及项目检测要求,能正常开展复合地基承载力和单桩承载力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设备需配备完整的配件及说明书。
(四)服务要求:供应商需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按时到位并正常投入使用;租赁期间,需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检测工作连续推进。
(五)服务期限:本项目租赁服务预估使用周期为 150 天,实际服务起止时间、租赁天数以项目现场实际使用需求及双**式签订合同约定为准,最终租赁周期按实际使用天数据实结算。
(六)最高限价: 153318.00元(不含税),包含设备租赁、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等所有相关费用,我公司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参考单价及总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租赁服务期满后,双方完成最终结算,乙方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合法有效且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审核确认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租赁天数、实际使用数量据实支付租赁费用。
(八)供应商报价文件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九)邮寄情况:报价文件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报价文件格式》,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等采购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档资料,上述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公司,邮寄地址:**区**路一段366号蜀道云**12号楼1302号(综合部),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5****0737。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的报价文件。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其他要求:
特殊约定:若租赁期间产生的总租金费用每大于1套设备本身价值,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二)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抵税折扣后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因素放弃中标资格,在有效报价满足三家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审报告排名顺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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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