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颗粒物、VOC)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盐城-东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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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11

项目名称 废气(颗粒物、VOC)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3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世朋
联系人 卢建丽 联系电话 136****6020
项目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投资100****公司所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为:喷涂生产线2套废气治理设施由原来干式过滤棉 水幕喷淋装置改为干式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FQ-2/FQ-3)高度为15m,内径为1.1m,2个风机设计风量各为25000m3/h;拼板废气排气筒(FQ-6)高度为15m,内径为0.5m,风机设计风量为15000m3/h;木工车间颗粒物废气排气筒(FQ-1/FQ-4)高度为15m,内径为1m;燃气锅炉排气筒(FQ-5)高度为9m,内径为0.35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木工车间加工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采取中央除尘系统除尘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FQ-4)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喷涂车间废气采取干式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FQ-3)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拼板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5)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固废 环保措施:
喷涂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吸附棉及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产生的废布袋由原料供应商回收;中央收尘系统收集的尘泥与木屑一起出售综合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隔声罩,距离衰减
承诺:**** 王世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世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6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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