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06-11
| 项目名称 | 废气(颗粒物、VOC)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3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世朋 |
| 联系人 | 卢建丽 | 联系电话 | 136****6020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投资100****公司所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为:喷涂生产线2套废气治理设施由原来干式过滤棉 水幕喷淋装置改为干式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FQ-2/FQ-3)高度为15m,内径为1.1m,2个风机设计风量各为25000m3/h;拼板废气排气筒(FQ-6)高度为15m,内径为0.5m,风机设计风量为15000m3/h;木工车间颗粒物废气排气筒(FQ-1/FQ-4)高度为15m,内径为1m;燃气锅炉排气筒(FQ-5)高度为9m,内径为0.35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木工车间加工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采取中央除尘系统除尘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FQ-4)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喷涂车间废气采取干式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FQ-3)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拼板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6)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5)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喷涂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吸附棉及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产生的废布袋由原料供应商回收;中央收尘系统收集的尘泥与木屑一起出售综合利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隔声罩,距离衰减 | ||
| 承诺:**** 王世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世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