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公开询比),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集团)生产经营需要,特采购****2026年第1批货物专项采购(公开询比)项目。
2.2采购范围:标1:新能源部项目
标2:传统部项目
标3:数字电网部项目
标4:小水电项目
标5:检测部项目。
2.3项目实施地点:**。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专项
2.6项目类别:货物。
2.7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交货期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 1 |
标1:新能源部设备 |
/ |
1 |
包01:变压器短路阻抗测试仪 |
5 |
5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2 |
包02:变压器绕组变形测试仪 |
15 |
15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3 |
包03:变压器变比测试仪 |
5 |
5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4 |
包04:互感器伏安变比极性综合特性测试仪 |
6 |
6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5 |
包05:直流系统充电机特性测试仪 |
9 |
9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6 |
包06:直流系统空气开关极差特性测试仪 |
9 |
9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7 |
包07:便携式波形记录分析仪 |
46 |
46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8 |
包08:新能源调频高精度信号源设备 |
52 |
52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9 |
包09: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测试设备 |
38 |
38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0 |
包10:MATLAB仿真和数据分析软件 |
25 |
25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1 |
包11:源荷储智能管控适配器及多功能调控装置 |
60 |
60 |
否 |
2026年10月20日前,交付源荷储智能管控适配器20套,多能调控装置5套。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2 |
包12:新能源场站宽频振荡分析软件 |
28 |
28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3 |
包13:新能源故障穿越关键参数辨识与校核软件 |
6.5 |
6.5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4 |
包14:导轨式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及电能质量治理装置 |
60 |
60 |
否 |
2026年10月20日前,交付导轨式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20套,电能质量治理装置2套。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 |
标2:传统部设备 |
/ |
1 |
包01: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5台) |
10 |
10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2 |
包02:压力释放阀校验装置 |
12 |
12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3 |
包03:多倍频无局放试验装置(10kW) |
11 |
11 |
否 |
从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4 |
包04:高精度手持式三维扫描仪 |
39 |
39 |
否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5 |
包05:调速系统综合测试仪 |
25.7 |
25.7 |
否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6 |
包06:六氟化硫气体泄露检测红外成像仪 |
82 |
82 |
否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7 |
包07:便携布氏硬度计及自动测试系统 |
6.8 |
6.8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8 |
包08:角焊缝磁粉探伤仪2台 |
5.96 |
5.96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9 |
包09:智能型便携式金相显微镜 |
9.9 |
9.9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0 |
包10:两轮磁力爬行器(含视频、测厚模块) |
38.9 |
38.9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1 |
包11:超声相控阵检测仪 |
16.8 |
16.8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2 |
包12:大型水电机组运行区评估系统试制 |
50 |
50 |
否 |
按照技术规范书时间节点交付相应内容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3 |
包13:便携频率信号发生器2台 |
8.4 |
8.4 |
否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4 |
包14:全自动转速校验标定仪 |
10.5 |
10.5 |
否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5 |
包15:时间精度测试仪2台 |
19.8 |
19.8 |
否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6 |
包16:机端电压波动量变换器(2台) |
5.4 |
5.4 |
否 |
从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3 |
标3:数字电网部项目 |
/ |
1 |
包01:长距通道复合数据采集及处理平台 |
90 |
90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天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2 |
包02:新能源场站集电线路防越级保护装置开发及应用策略研究 |
36.87 |
36.87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4 |
标4:小水电项目 |
/ |
1 |
包01:苏田电站DCS控制系统 |
48 |
48 |
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5 |
标5:检测部设备 |
/ |
1 |
包01:单臂双臂桥校准装置、全自动直流电阻校验装置(0.0003级) |
49.9 |
49.9 |
否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2 |
包02:负荷箱自动测量仪、局部放电测试仪校验装置、负载对称度校验装置、0.05级220√3kV电压互感器标准 |
93 |
93 |
否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3 |
包03:高精度毫安级钳型电流表、2级互感器校验仪、试验变压器(10kVA,100kV)、5kVA双调压器控制箱、(100~600)V(0.001~211.11)V0.005级双极分压器、台式气压泵(-0.095~12)MPa |
15.75 |
15.75 |
否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4 |
包04:耐电压测试仪检定装置 |
7 |
7 |
否 |
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5 |
包05:绝缘子孔隙性试验设备 |
9.5 |
9.5 |
否 |
从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0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6 |
包06:功率分析仪、数字功率计 |
13.1 |
13.1 |
否 |
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7 |
包07:电容电感测试仪 |
4.6 |
4.6 |
否 |
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8 |
包08:手持式合金分析仪 |
16 |
16 |
否 |
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9 |
包09:0.05级35kV电压互感器检定台 |
20 |
20 |
否 |
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0 |
包10:实验室信息化系统设备购置 |
7 |
7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45天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1 |
包11:析气性测定仪 |
12 |
12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45天内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2 |
包12:便携式色谱仪 |
36 |
36 |
否 |
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13 |
包13:洛氏硬度计、布氏硬度计试验设备 |
8.8 |
8.8 |
否 |
从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0天内完成,正常交付使用。 |
不收取 |
不收取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 2 |
接受代理商参与询比,询比对象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证明文件,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比,若同时委托多个代理商参与询比则均否决。 |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标书代写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1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6月16日18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06月17日17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线上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6.1开启时间:2026年06月24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6.2开启地点: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新进供应商以及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在供应商现场核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时响应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如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支撑投标时响应内容,招标人有权按照虚假投标处理。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标书代写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n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要求提交。标书代写
10.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巷139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100100转2转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6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