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现将****生猪养殖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罗塘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000平方米,**猪舍8栋,总建筑面积2717.32平方米,黑膜沼气池1座,总占地面积800平方米,两级微生物曝氧塘2座,总占地面积1080平方米,同时建设员工宿舍、生产库房、管理用房、消毒室等辅助设施,年存栏母猪2000头,公猪12头,后备种猪600头,年出栏仔猪50000头。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镇罗塘村
联系人:陈秀容 联系电话:134****4120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市****公司
地址:**县**镇**南路97号二楼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30****668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项目所在地附近公众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项目发表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