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电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一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UPS电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17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UPS电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元,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50000.00元
采购需求:租赁在线式 UPS 主机、配套蓄电池、电池柜、连接线缆、安装调试、质保维保全套等。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1+1+1模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UPS不间断电源 、机电设备销售安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新区城建综合楼(二期)B座1117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所需报名资料: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扫描件发送至****@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9点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提交地点:****法院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7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法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的发布、变更、答疑等信息将在****网站上(http://tjaqfy.****.cn/index.shtml)发布。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该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2、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二次报价,各潜在供应商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前来开标现场并持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加急标书代写
3、本项目无需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广场北路(上品印象对面)
联系方式:193****9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区城建综合楼(二期)B座1117室
联系方式:187****7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采购人代表)、朱学娟(代理机构)
电 话:193****9299、187****7404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谈判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管理部门:****政府指定的有****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 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谈判 文件构成
7.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最终报价或第 次报价表
7.2 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谈判 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的形式方式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
9.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12.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12.3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谈判保证金(如有)
13.1 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 供应商请注意:
(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谈判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谈判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3 谈判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公司代缴谈判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谈判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4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3.6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14.谈判有效期
14.1 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加急标书代写
14.2 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 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谈判公告(谈判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17.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加急标书代写
18.谈判小组
18.1 本项****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8.3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9.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9.2 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9.3 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 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19.3.1.1 不良信用记录指:(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
19.3.1.3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9.3.2 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如供应商未到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加急标书代写
19.3.3 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 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 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4.3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谈判
2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最后报价
22.1 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 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24.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 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 评审报****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同谈判公告发布指定途径进行成交结果公告。
2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谈判结果
29.1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代理服务费
3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方法
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以及谈判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二、谈判小组的工作内容
1.本项目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如放弃二轮报价,则以首轮报价为准)。如果最终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小组评审,再进行下轮报价,直到分出唯一最低报价为止。****小组成员对其中供应商的报价或响应文件有疑问时,进行询标。故投标供应商要及时进行回复或报价,若超过30分钟,不进行回复,责任自行承担。
2.除成交人的成交价进行公示以外,各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评分明细(排名)、总得分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评审标准
对所有谈判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评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 1 |
谈判响应文件盖章 |
符合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盖章或签字要求 |
|
| 2 |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 3 |
投标报价 |
不得超出预算价 |
|
| 4 |
供应商资格 |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
|
| 5 |
合同履行期限 |
365日(1+1+1模式) |
|
| 6 |
投标有效期 |
60日 |
(注: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加急标书代写
1 错误报价修正:
1.1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4****小组将允许投标供应商修改其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名次相应排列。
1.2 报价关键漏(缺)项处理:
谈判小组对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查,检查其是否存在关键漏(缺)报项,若存在关键漏(缺)报项,在评审时取其他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该项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进行评审。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 |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 1 |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
(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65%; (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65%; (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
注: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审结果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报价相同的,****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小组,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实际签订时条款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采购人(甲方):
服务人(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财政委托号: (财政项目必须填写)
xxxxxx(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小组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二、服务内容(见采购需求)
三、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xxx
五、合同履行期限:xxx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政府****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七、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
(2)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拒不依约支付项目款项的;
(2)甲方拒不接受乙方服务;
八、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九、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贰份。
十二、合同生效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采购人(甲方):(公章) 服务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6 年 月 日 2026年 月 日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xxxx
项目名称: (包: )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商务标/技术标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采购人)
1、根据贵单位发布招标编号为 (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我们决定参加你们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活动。
2、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合同履行期限为 日,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我方承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及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加急标书代写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不加密文件一份(U盘)。
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你们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3、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 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 注 |
|||||||
供应商应仔细查看谈判公告、评标办法及谈判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确保提供齐全(加盖公章)
格式4、采购需求响应
| 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
按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对应页码 |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 |
品牌、型号 |
技术规格参数 |
偏离说明 |
|
| 1 |
||||||
| 2 |
||||||
| 3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4.1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5、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分项单价 |
分项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 |
|||||||
注: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一致加急标书代写
1、采购清单全费用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项目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实际现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2.采购清单全费用报价表中的每一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采购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之中。
供应商名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6、承诺函
信用承诺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
(2****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我方承诺不存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不良信用记录。若我方中标后查询不符,视为我方虚假投标,可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若我方(乙方)中标后,我方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及方式执行。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期: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最终报价或二次报价表
报价书
| 供应商名称 |
|
| 项目名称 |
|
| 最终投标总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 其他说明 |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表中的单价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
本报价书由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按包填写,请准备3份加盖公章后一起带至谈判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内)。此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不予评审。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