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园文化理念(MI)系统提炼服务项目》采购
为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我单位组织开展《****新园文化理念(MI)系统提炼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双反办〔2025〕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项目名称:****文化理念(MI)系统提炼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
招标公告主要内容:
|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新园文化理念(MI)系统提炼 |
4.9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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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设计服务版块 |
具体设计服务内容 |
备注 |
| 1、前期理念诊断 |
A、资料查阅 B、深度访谈 C、教师问卷 D、公众问卷 E、**单位访谈 F、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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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理念识别系 统设计内容 |
1.核心理念:核心词句及含义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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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办园理念:核心词句及含义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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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办园特色:核心词句及含义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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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一训三风:核心词句及含义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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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办园愿景:核心词句及含义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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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教师及儿童发展目标:核心词句及含义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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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誓词(教师誓词、家长誓词、宝贝誓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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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特色课程框架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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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德育品牌框架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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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党建品牌规划 |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完成全部设计服务。
项目制定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本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
1.是否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为由,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是否通过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入围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
3.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满足特定规模或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
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品牌或接受其他附加条件作为参与投标的前提;
5.是否存在不依法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6.是否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收费事项;
7.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一)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园文化理念(MI)系统提炼服务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反馈意见”。
2.现场提交:地址:**市**区西荣路78号,联系电话:132****9702或130****1203,提交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反馈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于2026年6月18日前按上述途径反馈。
反馈意见需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及理由,可附相关事实依据或政策支撑材料。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如适用)、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我单位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在后续审查结论中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有关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疑问,可致电130****1203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区双反办投诉举报电话:023-****2457
附件1:
**幼儿园新园文化理念(MI)系统提炼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