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我院拟对****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价格征询。本次公开征询情况将****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最高限价和参考依据,欢迎广大符合条件且具备相关经验的单位或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及需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主要技术指标(基本配置和功能要求) |
| 1 |
医保智能审核系统 |
套 |
1 |
详见附件4 |
| 备注:规格仅供参考,以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
||||
注:1.表格内容以我院实际需求为准;
2.功能要求请供应商到我院信息科咨询或详见附件4。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 日下午17:00前
2.报名地点:****信息科
3.报名地址:**市广信区**大道301号
4.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同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询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询企业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相关开发授权书。
(2)外地参询企业可以电话报名,相关印证材料邮寄或电子版(****@qq.com)发送。
邮寄地址:**市广信区**大道301号 **** 信息科
郑女士(收)电话:0793-****517
5.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均可参加报名,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6.监督电话:0793-****909****纪委办公室
0793-****085****卫健委****办公室
三、询价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部门:****信息科
地址:**省**市广信区**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93-****517(郑女士)
四、参询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1-7条资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参询单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参询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报名材料)。
1.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1.3产品相关授权书。
2.参询品种报价表。
3.产品相关材料。
3.1产品详细配置清单;
3.2产品的详细参数及功能介绍;
3.3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4.厂家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书(免费维保期不低于一年).
六、参询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
1.参询单位应认真、仔细阅读征询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参询人应以无线胶装的形式按参询文件的格式要求按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材料丢失引起的后果自负。
3.参询文件分为一正、两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参询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
5.参询人应按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参询材料。如果没有按照征询公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其风险由参询方自行承担。
6.参询方应根据参数需求如实编制参数响应表,提供产品实际参数值并标明正负偏离。如虚假响应,视情节轻重取消该企业本次参询资格或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纳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将不得再次在本区域内参加设备参询。
七、参询报价
参询人如有不同品牌,不同规格产品参询,可分别报价;所参询系统含软件相关内容,需同时报价;所参询产品需包含所有税费。
八、价格征询
1.价格征询会由********小组指定人员主持,邀请所有参询方、专家组成员参加,纪检监察部门对征询会全过程进行监督,参询方的代表人员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共计3名专家组成临时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成员推荐一名专家为此次价格征询会专家组组长。
3.价格征询应做好记录。
九、评审原则与标准
1.征询公告、参询材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评审依据。
2.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3.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售后有保障。
4.以最低价为原则,性价比优先。
附件1:****保障局关于印发《**省智能监管改革国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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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