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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举措解决“连环欠”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报道 近日,****财政厅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无预算不采购、无备案不支付、无合同不支付”原则,****政府采购行为,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过去,部分单位先斩后奏、随意采购,甚至挤占挪用采购资金,导致企业中标后长期拿不到钱。”****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总支出比例约10%,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其规范程度直接反映了营商环境与财政管理水平。《通知》的核心就是从源头上破解拖欠企业账款顽疾,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打通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最后一公里”。
《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采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一律先有预算、后采购。记者注意到,《通知》在技术层面强化了刚性约束。****政府采购法的项目,必须全****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完成从需求备案到资金支付的全流程。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项目,也须先在云平台备案采购计划,否则不得启动招标程序。
针对长期存在的采购资金被挪用、企业中标后拿不到钱等问题,《通知》建立了刚性支付审核机制,列出7种“不得支付”的情形:一是未依法履行采购程序;****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合同备案;三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未通过云平台推送支付确认单;四是支出经济分类309、310****政府采购预算;五是支付对象、单位账号与云平台登记的供应商信息不一致;六是向非中标(成交)单位支付资金;七是超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比例。
“这就等于在财政支付环节装上了一道‘智能锁’。系统会自动比对,若信息不符或程序缺失,则钱根本出不去。为确保政策落地,我们还给出了1个月的缓冲整改期。”上述负责人表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各预算单位须全面梳理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逐项自查自纠。****政府采购预算,不计入2026年预算调剂次数及规模;逾期未补报或后续补报的,计入当年调剂次数及规模,并按规定将调剂情况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政府采购预算年度调整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从严管控预算调剂,维护预算严肃性。
《通知》强调,各预算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节能、环保)、支持科技创新等法定要求,****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同时,****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为政策制定与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据悉,**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使用政府专项债和超长****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消费****政府采购项目、涉密政府采购项目(脱密处理后)全部纳入统计范围,严禁漏报、瞒报、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