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市**挂出告字 [2026] 017号 | 挂牌编号:GP2026-17 | |||
| 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10时00分 | |||
| 2950 | 竞买保证金(万元):8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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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 | |||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3858 | |||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2950.000000 万元 | |||
| **** | 国土证号:||||
| 2026/5/25 10:00:00 | ||||
| **** | 成交价:2950 万元 | |||
| DJXC-34-01 | 建筑系数:|
| **区东江**片区DJXC-34-01地块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3858.00 |
| 零售商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6944㎡****农贸市场建筑面积>50%,餐饮建筑面积<30%,商务金融建筑面积<20%) |
| 商业用地4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1.8 | 建筑密度(%):≤53 |
| ≥10 | 开发程度:
|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s://tdky.****.cn/)。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竞得人在缴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建筑红线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属于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地块**市道路红线一侧建筑红线与计算指标用地界线之间的用地由用地权属单位自建,应与建设用地同时设计和建设,不得修建围墙、门房等建(构)筑物,****政府统一管理。临21米道路一侧的用地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的空间沿道路一侧需设置不小于2米的绿化带。旭日一路、东升路为现状路,其标高以实测为准。地块内建筑红线仅为最低退线要求,与周边现状建筑之同的间距须满足建筑安全、消防、**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的规定。 3.本地块的排水设计应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按要求接入市政****处理厂处理,若市政污水管网未完善,则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须与城市市政管网衔接,管线工程设计须与总平面图设计同步进行、同步报审。 4.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地块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5.自行车(含电动)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规划配建标准》(惠市自然资函〔2024〕2124号)执行。 6.取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HZTJ****0030)的规划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7.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六)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市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