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智恒****公司破产清算案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
公告
****三智恒****公司破产清算案
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法院于2025年8月27日裁定受理****三智恒宇房
****公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
月17日指定******事务所****公司管理人。
****公司开发建设的**首座二期项目停车楼尚未完成电梯安装,
为实现停车楼达到使用条件,管理人现对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具
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首座二期项目位于**市**新区木雅路二段,已完成主体建设并
通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目前正在进行部分完善,
履行相应手续。
二、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数量:采购电梯数量共3台(2台车载电梯、1台人行电梯),可
联系管理人提供停车楼CAD图纸,平面分布和基坑道现状见附件。
(二)供货方式:
本项目采购电梯需自合同签订日起75日内完成全部电梯供货、安装及调
试运行、检验及验收等工作,达到可使用状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
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证资质》(电梯)或具有新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或新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
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维修),并同时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电梯)或者新证《中华人民
**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四、现场踏勘
踏勘必要性:鉴于本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井道、机房、底坑等尺寸已
为现状,且不同品牌电梯对土建尺寸要求存在差异。为确保投标人充分了解
现场安装条件、正确报价及中标后顺利安装,本项目要求所有意向投标人必
须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由意向投标人单独联系管理人确定时间。
踏勘地点:**市木雅路二段110号。
管理人联系方式:李律师183****1608。
五、报价方式
1、本项目招标报价采取固定总价包干(含设备价、安装费、运费、税
费、及含可能涉及的土建改造等)。
2、投标人进行投标即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条件,中标后不得以现场条
件与预期不符为由提出变更或加价。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
3.根据案件办理实际,前期无法一次性进行支付,投标人需接受分期付
款,具体为:项目前期支付合同金额不超过30%,尾款在本案破产财产分配
完毕之前付清。本次采购为管理人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产生的必要
费用,依法列为破产费用进行优先支付。
六、投标流程
(一)提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1、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尽职调查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封标书代写
面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于2026年6月22日前到管理人办公地点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
方式提交。
管理人办公地点: **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B座15楼,
李律师183****1608。
(二)评审及中标通知
本投标项目由管理人组织综合评审,从公司实力、品牌、价格、交付方
式、服务保证、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一名正选中标人及
一名备选中标人。由管理人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
(三)中标结果报备及公示
管理人将中标结****人民法院备案并在**企业破产重整
案件信息网和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签订合同
公示后由管****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相关具
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若未签订合同则取消中标资格。
七、声明
(一)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能作为投标人尽职调查的替代性文件。本
公告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如出现影响破产清算的重大事项,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相关招
标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三)若中标后发现存在违规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就本项目重
新组织招投标。
特此公告。
****三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