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重整案 比选评估机构、审计机
构的公告
关于****破产重整案
比选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年4月9日,****法院作出(2026)川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威鹏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2026年4月28日,****法院作出(2026)川03破3号《决定书》,指定**
****事务所****公司****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
人”),开展本案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因本案办理需要,****法院同意,管理人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分别选聘一家
评估机构、****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并出具相应报告或工作成
果。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威鹏公司基本情况
威鹏公司创立于1994年,工商注册时间2002年11月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
定代表人陈永树,注册地址为**市**区北环路三段16号。威鹏公司经营范围:电
线、电缆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截至2026年4月,威鹏公司账面资产1.8946亿元、负债2.4408
亿元。
二、服务内容
(一)评估范围及内容
1.威鹏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
产、长期资产等);
2.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根据需要分别出具清算价值、市场价
值的估价报告;
3.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协助管理人清点核实、调查资产,协助管理人对资产处置条件、处置后过户
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咨询相关行政部门,并发表专业意见;
5.因破产工作需要进行的其他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或发表相应专业意见。
注: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以管理人与中选机构签署的业务约定书约定为准。
(二)审计范围及内容
1.****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对财务账册及凭证、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等
进行全面审计,出具破产受理日涉及资产负债权益的专项审计报告;
2.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债权审查辅助意见;
3.管理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申报债权统
计工作、接受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咨询、债务人财务账按照会计有关准则进行调整等
其他事宜;
4.****公司破产程序中的相关财务活动进行处理,如税务申报、
财务记账、资产交易税费测算及清算等;
5.因破产工作需要进行的其他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或发表相应专业意见。
注: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以管理人与中选机构签署的业务约定书约定为准。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选机构已入选《**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现行有
效)。注: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或者不宜进行资
产评估、财务审计的情形。
(三)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
(五)能够承诺且保证指派充足人员办理具体业务(不少于3人)。
(六)能够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审计工作。
注:评估机构、审计机构需承诺在进场之日起30日内出具经管理人确认的报告初
稿,需向管理人出具承诺函并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无法按时出具报告管理人将
扣减报酬。未出具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愿意接受先提供服务后支付服务费用的服务模式并出具承诺函。
(八)参选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应具有破产案件评估、审计的工作经验。
四、参选方式
(一)参选文件递送方式:参选文件需提交一式贰份(正本副本各一份),通过
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纸质版材料或现场提交。
(二)参选机构应最迟于2026年6月17日17:00前提交书面的参选文件(邮寄提交
的,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三)参选文件接收地址:**省**市**区北环路三段16****公司5楼管理
人办公室。联系人信息:赵老师,联系电话:189****5150。
(四)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评估或审计团队建设情况。
2.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过往类似工作业绩介绍,并附所承办项目的委托合同等
业绩证明文件。
3.拟从事本项目评估、审计工作的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
简历,包括已取得的资质证书及过往类似工作业绩情况等。
4.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工作方案。
5.本项目的承诺完成时间及其他本公告要求提供的承诺函。
6.费用报价方案。
7.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如注册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及人
员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本项目团队成员名单(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动)、
工作业绩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报价及支付方式
(一)参选机构应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情况进行一次性包
干报价,报价中应包含税费、差旅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二)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评估、审计费用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支付。采用先完
成评估、审计工作后付费的方式。经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审查确定报告符合要求后,
作为破产费用经评估、审计机构提供发票后一次性或分笔支付。
(三)根据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评估、审计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因报告过期,
需补充出具或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中选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者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
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六、选定方式
(一)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期限届满后召开评审会议。管理人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参选文
件,综合考虑各参选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服务方案等,综合确定一家中
选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以及一家备选评估机构、审计机构。
(二)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选聘评分标准》
(三)确定选聘结果
1.每名评委都会形成对报名机构的最终打分(即该评委对报名机构的基础分数与
综合分数之和),报名机构的最终得分根据所有评委对该报名机构的最终打分计算算
术平均数形成。
2.管理人将根据各家机构的最终得分高低,从参选评估机构中选取一家得分最高
的机构作为中选机构,得分第二高的机构作为备选机构。管理人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
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未得到通知的报名机构,则为未中选。
如只有一家参选单位报名,则管理人不再重新组织评选,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并签
订委托合同。
3.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签署具体的委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中选机构无法按
时、按质、按量出具报告以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报告,或者出现无法继续开展评估、
审计工作的情形时,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与中选机构的委托协议,并聘请备选机构开
展工作。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一旦被选定,评估、审计机构应当自选定之日起3日内派驻符合报名文件中
所承诺的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工作。
(二)参选单位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一切条款。
(三)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参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五)本次比选活动不适用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所有。
管理人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89****5150。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