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概况:****建设项目位于**市**区平沙镇怡景巷9号3#厂房(东经113°12′6.497″,北纬22°6′44.795″),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4336.34平方米。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水质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平沙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后,最终纳污水体为鸡啼门水道;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本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以颗粒物表征)产生量极小,机加粉尘粒径较大,自然沉降较快,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机加工工位附近,影响范围较小,经车间阻隔后,逸散至车间外环境的粉尘极少,大部分粉尘可在车间内自重沉降,仅有小部分未沉降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对周边大气影响较小。
(2)项目热压工序在木工间操作,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本项目刷漆工序在涂装间操作,车间密闭,负压收集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产品生产时的机械振动噪音,车间通运行时产生的噪音等,距离声源1m处的噪声值约60-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与保养,并对厂房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将较大噪声的生产设备设置于远离项目边界的位置,高噪声生产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平时要注意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空桶等危险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生活垃圾暂存点,最终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5年9月;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9月至2026年5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联系人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平沙镇怡景巷9号3#厂房
联系人:陈贤峰 电话:137xxx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