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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江流域中游(**段)自然生****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城投〔2026〕5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江流域中游(**段)自然生****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码:****)建设,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监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自然保护区及雄江镇梅雄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分别为生态定位站、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其中:
1、生态定位站:主要包含样地监测仪器设备、科研综合软件平台和技术服务三部分内容。
2、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1)生态治理及修复:闽江流域雄江沿线生态环境整体提升2公顷,包含生态环境整治提升节点8个,对雄****中心提升改造。(2)管护管理能力提升:建设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含购置前端感知系统1套;信息管理系统1套;软件系统、硬件设施,解说系统等1套(3)巡护管理能力提升:巡护道路维护、提升4千米。(4)科研监测体系建设:生态监测及管理能力提升:****教育馆基础配套设施提升1项;科研监测:包括兰科植物调查专题1项、野生动物调查及种群动态研究1项。(5)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有害生物防控:森****检疫站提升改造25.62平方米;森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1项。(6)生态价值开发提升工程:生态价值开发提升:生态开发-生态绿道提升工程1.5千米,包括原有栈道景观提升,栈道修复提升1项。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10.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50.98万元(生态定位站449.4万元、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4501.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9.17万元,预备费160.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电气设计、道路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江流域中游(**段)自然生****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概算表
****改革局
2026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