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63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55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6-03 |
| 标题 | 关于翁山头村民宿集群与周边观光点串联步道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改革局批复同意翁山头村民宿集群与周边观光点串联步道工程,项目总投资99.92万元,主要建设连接周边景点的步栈道、木平台等设施,建设工期为3个月。 | ||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翁山头村民宿集群与周边观光点串联步道工程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翁山头村民宿集群与周边观光点串联步道工程(项目编码:****)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下祝乡翁山头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民宿集群连接溪洲、**山茶园及周边公园等观光点步栈道350米、木平台1处、风景石1处及户外标识标牌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9.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58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321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栈道设计、木平台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翁山头村民宿集群与周边观光点串联步道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改革局
202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