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品质打造白洋**岸滨河公共空间,推动杏花村文化旅游**活化与城市功能升级,现于项目开工建设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白洋**岸(栖云松月﹒清凉境)环境治理项目”的整体租赁意向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市****公司
二、项目名称
白洋**岸(栖云松月﹒清凉境)环境治理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省**市**区白洋河(昭明大道至杏花村大道段)**、香溪路以北,地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核心范围,为“杏花村十二景”之一“栖云松月”所在地。杏花村古道穿越项目东侧连接西门大桥南桥头,文化底蕴深厚,景观**优越。
(二)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7.43公顷(111.5亩),其中:
****酒店):用地面积约15.22亩,总建筑面积约 11606.96平方米,规划****酒店,配套公厕、消控室、垃圾房、配电房等。西地块(创智天地):用地面积约8亩,总建筑面积约 3677平方米(计容面积约3659平方米),规划为5栋2~3层商务办公建筑,采用围合式布局。公园地块:用地面积约87.02亩(含绿地、广场、运动场地、停车场等),同步建设滨河游园、运动健身设施、文化景观节点及爱心驿站、公厕等公共服务配套。
(三)功能定位
项目秉承 “入享烟火﹒退隐园林” 理念,依托白洋河滨水生态本底与杏花村千年诗文化,定位为:****酒店与生态办公融合发展的滨河活力客厅,杏花村文化旅游区重要的公共服务与休闲游憩节点,**市“大**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的示范性配套。
****酒店及特色生态办公物业供给不足,项****酒店、西地块创智办公的业态调整,与公园景观有机融合,打造开放式、高品质的城市共享空间,填补杏花村板块高端接待与商务服务缺口。
四、参与方式
意向**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 工作日内,提交符合本方案第五条“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文件,及符合第六条“**方案”的各项内容。
五、**意向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运营团队,资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征集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进行核查)。
(四)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经验者优先:****酒店(不低于四****酒店)投资或运营管理经验;****园区、科创园或特色商业街区运营管理经验;文旅综合体或城市公园配套商业运营经验。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意向**方案提交内容
意向**人应提交具有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的**方案,方案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资主体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近两年财务状况(可提供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指标说明);
需提供相关运营经验及成功案例(2-3份佐证材料)。
(三)项目整体定位及规划。整体功能布局与空间****酒店各功能区划分、西地块办公产品定位等);
酒店品牌定位与档次说明(须明****酒店品牌及**意向证明,鼓励****酒店品牌(如希尔顿欢朋、景澜酒店等或同档次品牌)及高质量办公企业入驻。);办公业态招商方向(鼓励引进文化创意、数字经济、乡贤回归企业总部等与杏花村气质契合的产业)。
(四)投资概算与资金计划
前期投入金额测算(含装修改造、设备购置、招商推广、系统建设等);资金来源说明(自有资金、融资渠道等);
投融资计划及资金保障能力说明。
七、**意向确认条款
征集单位将通过综合比选方式确定意向**人。经确定的意向**人可参与项目优化设计,并应积极参与后续公开招租工作。
八、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提交方式:上述所有材料原则上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且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征集期限: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9日
联系人:姜琴
联系电话:0566-****642
提交地址:**市**区**路448号
九、声明
本公告仅为意向征集,未承诺任何交易与优先权。具体**条件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