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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7 |
| 名称: | **市**区荔湖街**大道东侧****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
| 主题词: | |||
**市**区****公司:
我局于2026年1月6****公司关于**市**区荔湖街**大道东侧****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市**区荔湖街**大道东侧****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位于**市**区荔湖街道**大道东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83栋3层住宅楼、5栋14层住宅楼、2栋15层住宅楼,4栋16层住宅楼、2栋17层住宅楼、1栋18层住宅楼、2栋20层住宅楼并配套建设商业楼及绿化、道路等配套工程,下设1~2层地下室;另工程需对红线内中部代征水域及绿地区域实施水景观环境改造(代建代征);并代建红线外北侧、东侧配建道路,远期将对红线外东侧景观绿地区域进行景观整治提升(代建不代征)。项目总占地面积27.2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6.75公顷,临时占地面积10.54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101.1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42.59万立方米,借方总量1.41万立方米,弃方总量6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65437.2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5082.4万元。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计划2029年1月完工,总工期43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2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63750.8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7368.79元、市级14737.57元、区级125269.36元,仅征收区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6375.08元。请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市**区荔湖街**大道东侧****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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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
(联系人:林漫肖、唐廉峰,联系电话:02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