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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6 |
| 名称: | 智能农业装备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27 | |
| 主题词: | |||
******公司:
我局于2026年2月26****公司关于智能农业装备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智能农业装备研发生产总部项目位于**市**区朱村街道科德大道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5栋厂房,配套建设1栋宿舍楼和1栋开关房,****广场和附属绿地等。项目总占地面积2.0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0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01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8.72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24万立方米,借方总量0.11万立方米,弃方总量7.59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9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900万元。项目于2025年12月开工,计划2029年12月完工,总工期49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18.1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207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549.31元、市级1098.63元、区级9338.36元,仅征收区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220.7元。请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智能农业装备研发生产总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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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
(联系人:林漫肖,联系电话:02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