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厅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依据国土**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以及**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内国土资字〔2017〕346号)的相关规定,为持续优化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攻克项目用地审批流程繁琐、周期漫长、堵点众多等难题,结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地审批“九条”优化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发〔2026〕30号),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一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
规划用途:供电用地
地块面积:97066.83平方米,折合145.60亩(以最终获批数据为准)
容积率:小于等于0.3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15%
建筑限高:小于等于25米
详细规划指标及宗地图,可在杭锦****管理局三楼自然**业务室查看。
2.地块二
地块编号:2026-8
地块坐落:**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
规划用途:供电用地
宗地面积:57148平方米,折合85.722亩(以最终审批数据为准)
容积率:小于等于0.3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15%
建筑限高:小于等于25米
详细规划指标及宗地图,可在杭锦****管理局三楼自然**业务室查看。
二、公告时限
本出让计划公告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16时截止,公告期内接受意向用地者的用地申请,公告期满未提出申请的,不再接受申请。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需在公告时限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线上、邮寄等其他申请方式。
联系单位:****
指定地点:杭锦****管理局三楼自然**业务室
联系电话:153****2898、166****3663
联系人:潘雄、秦宇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申请书,明确申请用地的意向地块、自身资质情况与使用用途;
2.意向用地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单位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法律、法规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公示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依法转为招拍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2.公告时限内,若公示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公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意向确定的用地者持立项文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六、其他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联系人:潘雄(153****2898)、秦宇(166****3663),联系地址为杭锦****管理局三楼自然**业务室。公示****人民政府官网和****公众号同步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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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