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提交的《**市****公司年产3000万套高端手机钛合金智能配件生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已收悉,经形式审查,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我局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厅深化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放管服”改革12条措施的通知》(赣环办〔2021〕26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号)精神,****公司提交的《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
二、****公司提交的《报告表》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本项目属于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C3969)。项目位于**省鹰****开发区白露科技园智联小镇智联大道1****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3.461″,北纬:28°11′38.239″),用地面积约31920平方米。本项目属**工程,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变动前产品不生产,用年产3000万套新产品替代,变动前后产品总产量不变,项目变动的具体内容包括:①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新增喷砂工序和干冰去毛工序,增加了原辅材料铝合金、锌合金、镁合金、除油粉、消泡剂、尼龙砂、陶瓷砂、干冰;②设备:清洗线、喷砂机、镭雕机、平面检测机、干冰机、压饼机数量增加,烘干机和测量设备数量减少;③平面布置: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由“厂区东北侧”变更为“1#厂房北侧”,清洗线由“3#厂房内”变更至“1#厂房北侧”;④环保措施:新增一处位于1#厂房东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清洗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租赁**炬****公司1#、2#、3#厂房等主体工程;依托租赁食堂、宿舍、办公室,**电动车停车棚等辅助工程;依托租赁厂房设置原料库、成品库等贮运工程;依托原有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公用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04%。
三、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得到减缓和控制以及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同时向社会公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公司承担。
五、我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并对该项目运行中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将线索移交**市生态环境****支队。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
****环境局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下载下载 抄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支队。
下载 ****环境局 2026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