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技术服务工作分为基础信息核校与数据处理、重点图斑现场调查与举证、成果复核、成果汇交四大模块,所有工作成果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技术标准和整治工作基本要求,做到真实、准确、规范,各模块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础信息核校与数据处理
(二)重点图斑现场调查与举证材料收集
(三)成果复核
(四)成果汇交
本次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发布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核心法律法规、行政文件及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
2.《自然**行政处罚办法》;
3.《自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
4.《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5.《****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2023] 337号);
6.《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 “八不准” 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0号);
7.******厅《自然**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湘自资规〔2022〕1号);
8.******厅《自然**领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免予处罚指导清单(第一批)》(湘自资规〔2025〕1号);
9.《**省 “多测合一” 收费指导标准(试行)》;
10.国家、省、市发布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和违法用地处置工作相关技术规范、规划及设计要求。
1.合规性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违法用地处置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工作,所有技术成果需符合本文件列明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最新版本法规、标准发布,按最新版本执行。
2.成果质量要求:整治成果需达到国家、省、市各级销号标准,符合各级抽检、复核要求;若因技术服务原因导致成果未通过销号,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整改至合格。
3.技术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置具有相关经验的技术团队承担本项目专项整治技术服务。
4.保密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工作中获取的采购人涉及数据、资料(包括耕地数据、房屋信息、整治成果等)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给第三方;若发生泄密事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工作配合要求: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督导、复核、迎检、抽检等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现场配合核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反馈整改结果。
6.台账管理要求: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对工作进展、成果资料、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记录,做到可追溯、可核查,每月向采购人提交台账更新情况。
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的时间(2027年7月31日)止;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按国家、省、市技术要求配合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国家销号。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1.1验收依据: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核心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本采购需求的所有要求。标书代写
1.2验收方式: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采用整体验收,项目全部完成后统一开展验收工作。
1.3验收申请: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附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工作成果、台账、报告、举证材料、数据成果等),验收资料按“一宗一档 + 项目总档”整理归档。
1.4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5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知识产权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乙方)利用采购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工作条件所完成的全部技术成果、数据资料、报告台账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上述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
2.安全责任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财物损失、安全事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成交供应商需为所有现场作业人员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凭证需提交采购人备案。
3.资料移交要求: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20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本项目的所有相关核心资料(电子档为主,纸质档按需提供)一次性完整移交给采购人;电子档需提供 U 盘存储,纸质档按需胶装成册并标注详细目录;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资料移交清单,明确移交资料明细。
4.费用包干要求: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核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社保福利、设备使用费、交通费、食宿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税费、保险费等;一旦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常规费用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5.现场踏勘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自行踏勘项目现场,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安全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可提供必要的现场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踏勘相关责任。
6.违约责任要求:成交供应商若未按本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出现成果不合格、擅自更换人员、泄密、虚报工作进度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