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08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县百泉镇石英砂岩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1 | **县百泉镇石英砂岩加工项目 | **县-****园区 | **** | **智信****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07度33分9.378秒,北纬25度47分39.419秒,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及固体废物治理。本项目为******公司配套矿硐开采伴生的石英砂岩脉石/废石加工项目,租****集团****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及场地,项目租赁总面积9594㎡,利用两个已建车间**原料区、生产区等,并配套建设废水、废气等环保设施。建成两条石英砂岩硅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建成后年破碎50万t石英砂岩硅石原料,拣选产出25万t/a石英砂粗品。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或散装水泥进行现场搅拌。 (2)施工场地应进行围挡,采用砌体或定型板材连续设置,全封闭施工。破损的围挡应及时更换,确保围挡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完工后工地围挡应及时拆除。 (3)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并按指定路线运输。 (4)施工过程中,临时开挖土石方需分层堆放、覆盖防尘布,回填时分层压实,避免扬尘污染及回填后地面沉降;开挖及回填作业均采用湿法施工,建议适配小型雾炮机降尘,确保施工期扬尘达标。开挖土石方作为施工回填材料使用。 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来源于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在施工场地出入口低洼地带修建1座0.5m3临时沉淀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施工场地内不设置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能进入工棚的机械操作尽量入棚完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造成局部噪声级过高。避免在22:00~次日06:00以及12:00~14:00期间施工,施工场地及附近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碰撞等人为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破碎、筛分及废料制砂破碎粉尘:在破碎机、智能拣选机、制砂机等产尘设备产尘口设置密闭式或侧吸式集气罩(配套垂挡软帘或半密闭围挡),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2)破碎后石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下料口设置下料软管,并在生产工段附近设置喷雾机洒水抑尘。 (3)原料、产品及废料堆场均设置为封闭式堆场,配备移动式水喷雾机洒水抑尘;厂内运输车辆限速慢行、严禁超载、加盖篷布并及时清扫抛撒物,同时设喷雾机洒水抑尘,从源头减少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 (1)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5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29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抑尘不外排。 (3)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10m3)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3.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分区防渗要求如下表: 项目防渗分区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于单独隔间内,对隔间墙壁采取吸声防护,并合理布局使其远离厂界;同时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综合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阻隔噪声传播。严格规范作业管理,严禁夜间工作,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3m2),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除尘器废弃布袋由生产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 (3)收集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及车辆清洗沉淀池清淤沉渣、拣选废料等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废料堆场,定****搅拌站**化利用。 (4)厂区实施分区防渗,按风险划分三类防渗区域;并落实防渗设施日常巡检,及时修补破损部位,通过工程与运维闭环管理,杜绝废油品、渗滤液等泄漏、渗漏。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