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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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0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工厂建设项目

**县龙坪镇六一村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龙坪镇六一村,项目占地面积为4100平方米,以牛骨、蚕沙、豆饼等生物基材料为基础原料,**一条年设计生产3万吨有机肥料智能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冷库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5万元,占总投资的0.78%。

(一)施工期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主要**生产车间主体工程,原料区、产品区、办公楼、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循环池、沉淀池等环保工程,以及安装生产线设备和相关配套设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通过对装运物料应及时清扫、洒水抑尘,物料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等措施。产生的装修粉尘通过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选用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严禁使用冒黑烟、故障车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废气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基坑废水设备清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等),通过修建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冲洗、以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轮胎清洗槽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期不提供食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住户设置的化粪池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产生的废包装纸、****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优先建设危废暂存间,施工期设备安装产生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装卸、堆放粉尘,筛分、破碎、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混料粉尘,皮带运输及上下料口粉尘,油水分离工序有机废气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运输装卸及堆放粉尘

本项目蚕沙、豆饼等原料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进厂,新鲜牛骨采取装袋冷链运输,进场后新鲜牛骨放入冷库储存,蚕沙及豆饼放置于原料区堆存。原料堆存区装卸、堆放产生的粉尘,经采取厂房封闭+四面围挡等措施后,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注限值要求。

(2)筛分、破碎、粉碎工序粉尘

本项目牛骨筛分、破碎及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各工序产尘点设置的集气罩(共3套)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混料粉尘

本项目将牛骨粉、蚕沙(干)、豆饼、酶菌制剂混合后加工成有机肥,混料工序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对混料工序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逃逸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皮带运输及上、下料口粉尘

本项目物料输送采用皮带运输,皮带运输采取全封闭输送,逃逸的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上、下料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对各输送机上料口和下料口处使用板棚进行封闭,逃逸的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油水分离工序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采用蒸汽对牛骨进行接触蒸馏,蒸馏过程中产生的水油混合蒸汽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冷凝器回收器进行冷却,冷却后的水油混合物进入油水分离罐,静置分离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封闭厂房+加强通风等措施后,厂区内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通过对易产生恶臭的部位采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检修时减少开盖敞露的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硫化氢、氨)排放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4m3)收集沉淀后、锅炉强排水,经沉淀池(1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外道路洒水抑尘。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反应釜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锅炉强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冷却废水等)。反应釜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蒸汽冷凝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与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一并进入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0m3/d),采取“格栅+PH调节+混凝厌氧水解+缺氧+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进入回水池(20m3),回用于冷却用水、锅炉用水及反应釜清洗用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m3)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运走用作农肥。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蒸馏区、装有木屑的收集池等)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确保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上应选用先进的、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减振垫等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车辆进出厂区、途经敏感点采取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筛分、磁选工序产生的金属杂物及废包装材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锅炉强排水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隔油池及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浮油、半固体牛油、骨渣及蒸馏残液,以及设备维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牛骨筛分、磁选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金属杂物以及废弃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废品回收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锅炉强排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成分较为简单,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软化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带走,不在厂区贮存。反应釜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锅炉蒸汽冷凝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产生的浮油,收集后作****肥料厂家。牛骨蒸馏过程中产生的半固体状态的牛油、骨渣及蒸馏残液,经收集后进入装有木屑的收集池,收集后作****肥料厂家。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m2)后,定期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火灾爆炸事件及其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危险物质泄漏事故、废水泄漏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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