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和年产28000台新能源智能智行车制造项目(一阶段)

审批
江苏-无锡-锡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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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05MA1T63HG5K张阳
潘晴**省无****开发区
无****开发区通云路6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厂房及配套用房和年产28000台新能源智能智行车制造项目(一阶段)****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C3770-C3770-助动车制造
******开发区 ******开发区
经度:120.387778 纬度: 31.638333****开发区安全环保局
2021-07-19
锡开安环复〔2021〕42号****0205MA1T63HG5K001Y
2024-09-031000
15****
****0205MA1T63HG5K**海通****公司
****0205MA7GWA743G澄铭环境****公司
****0506MA1NDPPT5A2025-11-01
2025-11-012026-03-01
2026-05-142026-06-10
http://wxhtgh.com:8000/eie//jsp/projectManage/publicityInfo/out/publicityInfoIndexDetail.jsp?id=68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8000台新能源智能智行车年产28000台新能源智能智行车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机械加工—抛光—酸性除油—水洗/热水洗—硬焊—热处理—打磨修整—硅烷化成膜—水洗—烘干—喷塑固化烘干/喷底漆烘干喷面漆烘干—贴水标烘干—喷金油漆烘干—组装组装
全厂整体生产工艺无变动,一阶段仅建设新能源智能智行车生产组装线,组装工序为智能智行车生产的最终工序,其余工序均委外进行。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抛光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工序产生颗粒物经湿式打磨除尘一体机捕集处理,最终通过同1根15米高排气筒 (FQ-1 ) 排放;喷塑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引风捕集,脉冲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 (FQ-2) 排放;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经水幕除尘后,与塑粉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一并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同1根15米高排气筒 (FQ-3)排放;焊接工序产生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一阶段不涉及
未变动,一阶段不涉及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合理车间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营运期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和工业集中区环境振动标准。 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活性炭、废漆桶、除油废液等按危险废物处置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 的有关要求。废漆渣(水性漆)、漆清洗废液(水性漆)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的有关要求,待进行危废鉴别后,根据鉴**论委托相应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本项目一阶段合理车间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营运期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和工业集中区环境振动标准 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现**市******公司)处理。 一阶段仅员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收集,不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暂存仓库,由环卫统一清运。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44 0.24 0 0 0.144 0.144
0 0.145 0.96 0 0 0.145 0.145
0 0.014 0.084 0 0 0.014 0.014
0 0.002 0.012 0 0 0.002 0.002
0 0.027 0.12 0 0 0.027 0.027
0 0.087 0.72 0 0 0.087 0.087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162 0 0 0 0 /
0 0 0.378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值 化粪池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 厂房隔声 厂界昼间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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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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