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的公告
为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保护好医保基**全,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
三、主要内容
1.监管对象
石****医疗机构、医**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参保人。
2.监管内容
****医疗机构、****药店发生的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费用。
3.监管原则
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检查和核实。
4.协助、配合、参与服务购买方医保基金稽核和协助行政处罚现场核查工作,以医**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违规违约和欺诈骗保行为为重点,筛选疑点、锁定线索,精准提供稽核方向,****中心稽核工作。
5.协助参与市级医保基金监管交叉检查。
四、预算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五、服务时限
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
五、承接标准
(一)****公司)证照齐全,具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经验;
(二)基金监管从业人员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基金监管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四)基金监管从业人员熟悉医保基金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策,能独立完成医保基金检查、核查等工作。
六、购买方式
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进行采购。
****公司)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情况等;
4.为我局提供医保基金监管服务的工作方案、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服务费用金额。
上述应采****公司)公章,于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至****下属单位石****保险中心。
经****公司),我局将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与其正式签署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9877;地址:(石林县石林南路302号石林****服务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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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