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加油站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黄海四路与坪壮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概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4年07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4年08月22日;
3、环评批复文号:临港行审环评字[2024]22号;
4、建设情况:**6枪汽油加油机2台、4枪柴油加油机2台、2个50m3卧式地下双层汽油储罐、2个50m3卧式地下双层柴油储罐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实现汽油销售量为800t/a(92#500t、95#300t),柴油销售量为1000t/a(0#800t,-10#200t)的规模。
环保设施内容: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储罐呼吸废气采用三次油气回收装置(配套1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冷凝回收效率75%,活性炭吸附效率80%)处理后经1根4.5m高排气管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汽油卸油产生的油气,汽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柴油系统储油罐呼吸、卸油、加油废气,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采用一次油气回收装置回收至油罐车,回收效率95%,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采用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回收至储罐,回收效率95%,柴油系统油储油罐呼吸、卸油、加油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和公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噪声的主要为加油机、卸油泵、油气回收装置、加油车辆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选择装备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设立减振基座,合理布置产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06月01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总
通讯地址:****开发区黄海四路与坪壮路交汇处西北角
公示日期:2026年06月01日-2026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