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建设期岗位外包服务项目已由****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单位为****,资金来自项目****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县,路线全长45.736公里,起自**县马家坊村北,与邯港高速公路****界至国道G205段顺接,****农场东,与秦滨高速公路相接。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全线设置常丰、青锋2处枢纽互通立交,**南、小山2处服务型互通立交;主线(含互通区)设特大桥5525.7米/2座、大桥1713.8米/4座、中桥731米/11座,涵洞65道;设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2251.8米/19座、主线下穿铁路分离式立交90.84米/1座,通道65道,**3座;****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27年年底建成通车,截至2026年5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34亿元,占总投资70.77亿元的48%。累计完成路基工程39%、桥涵工程42%。为保障本项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对建设期岗位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3服务期限:自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7年12月23日止,共计17个月。如项目工期调整,发包人有权提前终止或适当**服务期,费用据实结算。
2.1.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建设期岗位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外包服务岗位10人,其中司机岗位8人、综合管理岗位2人。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 12 日9时0分(**时间,下同)至2026年 6 月 17 日17时0分,登录“****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cloud/)”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7 月 3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集团专用版CA证书登录“****集团招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录“****集团招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标书代写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cloud/)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cloud/)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光磊,联系电话:132****7006。标书代写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纪检检查室
地﹒..址:**省**市**县兴融街东16号
电... 话:0317-****636
9.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县兴融街东16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317-****6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槐安西路与上庄中****品鉴中心31号楼11层
联系人: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徐腾
电话:180****6101、139****0377
9.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
未在“****集团招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应首先在“****集团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集团专用版CA。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资质要求 |
|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 业绩要求 |
| 近3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劳务外包服务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劳务外包服务合同被解除。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多的优先。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 投标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中签字或盖章要求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报价、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安全目标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
| 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投标文件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 分包 |
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服务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响应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服务方案:60分 评标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3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标书代写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60分) |
总体服务方案(20分) |
1.方案明确详尽,具体完善,科学合理,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16-20分; 2.方案较明确、较具体,合理可行,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可操作,得12-16分; 3.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得12分。 |
|
| 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20分) |
1.管理标准及措施明确详尽,具体完善,科学合理,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16-20分; 2.管理标准及措施较明确、较具体,合理可行,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可操作,得12-16分; 3.管理标准及措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得12分; |
|||
| 内部规章制度及人员考核培训方案(10分) |
1.方案明确详尽,具体完善,科学合理,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8-10分; 2.方案较明确、较具体,合理可行,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可操作,得6-8分; 3.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得6分; |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及保密措施 (10分) |
1.措施得力,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可行性强且有承诺,得8-10分; 2.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合理可行,得6-8分; 3.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得6分。 |
|||
| 2.2.4(2) |
/ |
/ |
/ |
|
| 2.2.4 (3) |
评标价评分标准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0分) |
企业业绩 (30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分;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12分。 |
|
| 3.2.4 |
本款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
| 3.3.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 3.3.3 |
增加3.3.3款: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存在异常投标情形,并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MAC地址雷同; (2)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 (3)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标书代写 (4)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 (5)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雷同。 |
|||
| 注:1、服务方案部分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服务方案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