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六〔2024〕47号)

审批
安徽-六安-叶集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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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审批
******分局组织机构简介,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其他,批复
暂无2024-07-16 10:03
皖政地六〔2024〕47号
关于**市**区2024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六〔2024〕47号)
关于**市**区2024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六〔2024〕47号)

****政府:

受****委托用地审批权,**市**区2024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市**区史河街道史河湾村、****社区、东楼社区,孙岗乡元东村,****社区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5765公顷(耕地0.51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6729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2494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区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5186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按标准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补偿费用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政府

****规划局 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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