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 采购单位(全称) | **** |
|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 ****电视发射台托管服务项目 |
| 项目内容 | 托管内容: (一)日常运营管理。****总局和市文化旅游委批准的节目、频率(频道)、功率及其他技术参数,满时间、满功率、满调制地完成各级无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任务。 (二)无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传输管理。临时停机、安全播出事故等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出现擅自变更播出、违规播出、无故停播、停播不及时处置和报告等情况。 (三)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维修维护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维修并重,维重于修”的方针,按照维修计划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播出设备正常运行和播出传输网路畅通,确保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四)服务内容包括:包含派遣两名值班人员;水、电、气、发电机燃油费、铁塔除锈、设备维修维护费(含大修费用)、公路除草、高压线路砍树枝费、车辆使用费、电话座机、电视收视费等费用。 |
| 采购预算 | 23万元(一年) |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 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58号广电大厦 |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一、唯一性。根据****总局令第45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无线台站应由以下单位运营:****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总局批准设****集团(总台)及所属机构;三是具有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机构”的规定。 二、延续性。 |
| 公示时间 | 五个工作日 |
| 专家论证意见(仅针对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 | |
|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盛老师:023-****0556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注:
1.以上陈述是否真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财政部门将受理该采购申请;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