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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十五五”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技术服务项目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300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县 |
| 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区划 | **市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是 |
| 中介服务事项 | 其他 |
| 所需服务类型 | 管理和决策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服务内容 |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区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HJ1430-2025)及国家、**市相关要求,完成**县“十五五”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调整工作,成果包括文本、图集、编制说明、技术报告、成果矢量****生态环境局具体要求为准)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存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即质量问题或严重质量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单位诚信档案信息”页面截图和“失信记分情况”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存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即质量问题或严重质量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编制单位诚信档案信息”页面截图和“失信记分情况”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完成1-2****政府部门委托编制“三线一单”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结题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选人(供应商)于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 服务金额 | ¥0.00元至¥30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包干价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6-17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电话 | |
| 备注 | 无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县“十五五”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