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1**县夹口至关王公路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S211**县夹口至关王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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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5-****2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S211**县夹口至关王公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镇、承坪乡、**乡和金紫仙镇境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S211**县夹口至关王公路工程位于**镇、承坪乡、**乡和金紫仙镇境内,工程总投资2554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9万元),为S211改扩建项目,老路利用率85.8%,起于**镇夹口村,终于金紫仙镇关王村,项目全长22.14km,其中,改扩建路段长19.0km,**路段长3.14km。本项目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路面宽度7.5m,双向两车道。桥梁共设2座,设置涵洞110道,平面交叉15处,立体交叉1处,其中永久占地31.26hm2,含新增永久占地18.32 hm2,设置弃土场3处,施工生产区1处,临时占地4.63hm2,永久和临时占地均不占用生态红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工程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细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生态红线内开展任何形式的施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临时占地,合理设置弃渣场与施工生产区,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加强表土临时堆存管理,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和农田复耕,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弃渣场及施工生产区等区域的复垦或生态恢复。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本工程不设沥****搅拌站。施工期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土石方作业禁止大风天气进行,施工场地周边设围挡、施工区域设喷淋装置、材料堆场设防尘覆盖,施工场地出入口、场内车行道路面硬化,产尘物料运输加盖篷布、控制车速、运输车辆清洗,严格控制物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等措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涉水施工选择枯水期进行,临水桥墩施工采用水底压钢管围堰封闭施工环境,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禁止直接排入水体。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降噪和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22:00-6:00)进行较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施工的,施工前应当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并进行公告。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对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路段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加强路段两侧绿化,开展跟踪监测,对跟踪监测超标居民点加装通风隔声窗等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声环境敏感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施工开挖渣土用于路基回填,多余弃渣进入弃渣场填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