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标的为闲置报废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无法保证资产的可使用性,以交割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实物资产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本次标的存放在**市**区竹香路19号(**东基数控机械西侧),该批资产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标的存放地有转让方其它资产共同堆放,受让方提取该资产时,须严格服从转让方存放地单位统一管理,按转让方及存放地单位要求提取。标的须受让方自行拆除、搬迁、清运,人工、运输成本较大,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5.标的清单可能与实际移交时盘点种类有差异,意向受让方就事先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并接受该差异,成交后,不得以该差异为由拒绝交割或拒绝履约。标的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割,不调整成交价格。 6.标的目前均为未拆卸状态,部分标的实际规格与数量无法核实、测量,谨请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拆卸后实际回收率及实际拆除时取得的标的金属含量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经济风险。标的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须对标的进行保护性拆除、切割、拆卸,对标的物存放场所不得破墙刨地、及破坏门窗。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标的如需切割(使用磨光机、气割等带有火星的方式),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后由专业持证人员操作,现场拆卸时须转让方断电后方可操作。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中设备、设施与房屋结构固定连接的,以连接处为界确定其范围,且除标的清单内的6条电缆及特殊备注说明外,均不包括其他所有进出设备、设施的电缆、电线(如柜体进出线等)。避雷针、通信电塔等与地面接触的地下部分均不在转让范围内。 8.本次转让标的若涉及特种设备,受让方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设备拆除应当委托具备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资质或者其他具有相应技术能力、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除完毕后,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去特种设备主管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相应的手续。 9.拆除施工期间若产生的废物(含危废)和同属于标的范围的存量废物,受让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合法单位进行处置。 10.受让方需在交割前签署《安全施工承诺书》。签署完成后,标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须自行派员至现场看管,所有安全责任、风险责任、保管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进场交割须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受让方须于标的转让后7天内(含转让当日)将标的物清运完毕。 11.产交所仅就受让方缴纳的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仅开具**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12.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产交所,否则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3.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4.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5.受让方应按照系统提示及时付清成交款、服务费包括公告中约定由受让方承担的费用,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产交所有权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本次成交标的,并有权没收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