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市**区香炉洲大桥景观亮化日常维护维修项目,主要负责香炉洲大桥景观亮化项目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景观亮化控制平台系统、景观亮化线路及管线附属设施、节假日2D动态动画制作、应急维修、12345等市民热线受理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更换及设施巡查、清洁、保养、维修、防盗等全部维护维修服务等。
二、相关标准:《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9237-2020)、《LED投光灯具性能要求》(GB/T 37637-2019)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技术规格:香炉洲大桥景观亮化日常维护维修项目维护范围为:包括非质量缺陷引起灯具、管线、电缆及配电元器件等所有亮化及基础附属设施的维护及拆除换新等,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制作节日相应的2D动画程序、灯光控制程序进行调试,确保亮化设施安全运行和夜景效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香炉洲大桥亮化景观灯年度日常检修维护维修项目年度日常检修维护维修工程量及维护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1、服务地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供应商需综合考虑本项目维护范围内的所有日常巡检、清洁保养、故障维修、零星材料更换、人工机械、安全防护、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除采购人书面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微调、突发故障频次增加等因素调整合同总价。
2、包干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所有景观亮化灯具、管线、配电箱、控制系统的日常巡检、清洁、调试及故障修复。
3、维护配备、配件要求
3.1中标人用于更换的主辅材应参照原主体项目同质同档的原则采购,确保景观亮化效果和动态联动效果。LED通用型灯具产品符合《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9237-2020)、《LED投光灯具性能要求》(GB/T 37637-2019)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并要求对灯具、光源、镇流器等电器,电缆电线设备有一定的库存,满足及时维护的需要。特殊情况无法采用到合适灯具时,中标人需对原灯具进行替代或调整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3.2维修服务中所用灯具及控制系统可能涉及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一旦此类灯具及控制系统出现故障,中标人应与该项目灯具及控制系统协商供货(费用由本次中标人承担),特殊情况下,在保证安装质量及亮灯效果的前提下,中标人也可以采用替代产品修复,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4、人员配置要求:
| 序号 |
职务 |
数量 |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 2 |
作业人员 |
4人 |
| 3 |
后勤保障人员 |
3人 |
5、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1 |
维护工具车辆(三轮及以上) |
2 |
| 2 |
高空作业车辆 |
1 |
| 3 |
常用维护维修设备 |
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
二、服务技术方案及说明
1、中标人应对整个亮化设施进行系统、科学、有序的循环的维护,保证定期巡查调试并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满足《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市城市维护作业标准规范(试行)》和《**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实施办法》、《**市**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考核细则》的要求。
1.1每月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不正常亮灯、设施综合完好率低于90%时以下的灯具。
1.2每月检测整个照明线路、控制系统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电缆、电线采取安全防盗措施,防止电缆、电线被割盗。
1.3按照维护考核要求,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排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全和安装的平整度。
1.4每月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并有防盗措施防止偷、漏电现象,保持配电箱外观整洁。
1.5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总采购人。
2、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亮灯及熄灯时间。
3、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确保正常亮灯。
4、作好防盗、防人为破坏工作。对盗窃、人为破坏造成的夜景设施、材料损毁,中标人应及时给予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中标人的所有维修维护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供采购人核查。
三、售后服务
1、服务时限要求:中标人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成交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在气候条件满足维修作业的前提下,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并在以下时限内修复故障。
1.1非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修复。
1.2通用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修复。
1.3异型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三天内修复。
1.4灯杆门、电缆井盖缺失,及时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封盖,2天内修复。
1.5安全隐患在接到报修指令后及时修复。
1.6采购人发出维修通知单的,以通知单要求的时限为准。
2、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在整个项目的维护期内一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建立巡灯制度,及时记录和检查整修,确保整体亮化效果,故障修复及时率100%。
4、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突击性任务、迎检活动,****管理部门作好相应的工作。
5、每周对各景观亮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
六、验收标准:1、验收的主体:****。
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3、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相关规定以及《******执法局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之后方可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
6、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1)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3)如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供应商承担。季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供应商:(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3)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标书代写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1.2付款方式:根据中标价格及采购单位考核结果据实核算维护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2、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市**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考核细则》),****保留根据市、区考核要求调整修订考核办法的权利,修订的最新版本为准。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一个合同周期(一年)内,季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维护单位,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拟任的项目人员;
3.2本项目维护内容部分为高空作业,属于重大危险源。****管理部****住建委相关通报为依据)要求投标人在承诺函中保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3为确保本次招标的景观亮化效果,要求中标人对维护范围景观亮化进行全面检修,对线路、光源、开关等设施老化的情况进行更换,对破损设施进行修复,排除安全隐患。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认为需要踏勘现场的,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