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锦源复合材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7164%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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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转让标的名称 **锦源复合****公司2.7164%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48.75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6-1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7-13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区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范经理/023-****7797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锦源复合****公司2.7164%股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锦源复合****公司
注册地(地址) **省>**市>**区
法定代表人 颜黎明
成立时间 2003-10-13
注册资本 134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134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45652X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 复合材料制品、机械设备、环保器材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机电产品、环保分析仪器、环保检测仪器、保安器材研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支撑玻璃纤维锚杆、化工产品、通风设备生产、销售。
职工人数 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颜黎明 51.7836%
2 吴毅平 9.5%
3 **际华三****公司 2.7164%
4 李爱宁 1%
5 景松 1%
6 刘平 1%
7 王宁娜 1%
8 王翔 1%
9 成国庆 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9.74万元 102.94万元 -19.7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05.57万元 2680.57万元 1324.99万元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6-03-31 39.00万元 20.51万元 -9.3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3979.66万元 2664.06万元 1315.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致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6-05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据评估报告载,标的企业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中3项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19,481.50平方米。其余5项房屋建筑物(12942.03平方米)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属证明正在办理中。
2.审计报告数据出自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备查资料:评估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8.7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 14 】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受让方须同意**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4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际华三五****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军农路1号(东)
法定代表人 朱国林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所属行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899031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716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7164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集团****分中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范经理 联系电话 023-****7797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标书代写优先购买权方案--已盖章.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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