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新泰来产业园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定安县-定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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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拟对新**产业园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新**产业园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5510

通讯地址:**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二楼

邮编:5712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新**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社区居委会栖凤**街3号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现如今为了顺应市场的发展需求,本项目拟利用厂区现有的厂房仓库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为扩建1条年产500t液态糟粕醋发酵制品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依托厂区现有的生产厂房进行扩建,选址布局合理,同时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明确说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项目不属于**省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省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的用地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厂区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中心**塔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工业用地,与控规相符;根据《****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属于食品加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和空间规划布局,同时经分析,与该规划环评中的结论和审查意见相关要求也相符;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项目属于工业项目,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五五期间国家总量控制污染物为:氮氧化物(NO)、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规划明确十五五期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下降8%以上,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量分别下降6%,严格实行排放总量管控。 根据核算,厂区现有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39t/a;本次扩建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196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0312t/a。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氮氧化物排放量合计为0.235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0312t/a。 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并确定来源。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环境局2026年1月19日发布的《**县水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12月)》可知,温村水十四五拟定目标为Ⅴ类,温村水潭榄桥断面水质现状为Ⅳ类,满足管控目标要求。
环境风险控制: 厂区危废间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做好防渗措施;厂区配备一定的消防应急物资;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管道等做好相关防范措施。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