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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现对吴晓红私宅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24日(30个工作日)。
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住建局村镇股,联系地址:**县**镇龙岳路16号,邮编:541999,联系电话:0773-****899。
附件:吴晓红私宅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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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