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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基地智能温室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下达资金800万元。****政府于2026年5月26日下达资金使用方案批复,为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草原局
责 任 人:白明武
二、实施地点
****种苗站(**苗****基地
三、实施期限
实施期为5个月,即2026年7月—2026年11月。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PC板-玻璃连栋温室1座,总建筑面积3202.41㎡。建设内容包括:温室主体骨架、温室铝合金覆盖材料、10mmPC板、中空钢化玻璃、移动苗床、地布;相关温棚配套系统、辅助设施:如外遮阳系统、内遮阳系统、内保温系统、天窗通风系统等。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均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到资金规范使用,不得用于负面清单项目。
(二)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绩效,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遗留债务,改变资金用途。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971—****391(县农业农村局)
0971—****353(县林草局)
附件:**县****基地智能温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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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