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省西双版纳州**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二期)2026年度人工商品林建设橡胶种植暨2026年度**农垦****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更新与定植标准化胶园)
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委托****代理的**省西双版纳州**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二期)2026年度人工商品林建设橡胶种植暨2026年度**农垦****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更新与定植标准化胶园)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平台显示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09时00分”的描述,澄清为“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2、本项目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以电子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准。招标文件中相关描述与此处不符的,以此处要求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澄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必须顺延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日期:2026年6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6月11日
监督部门:****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