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采购光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投标总报价(含税):****610(元) | **** | **市**区包场镇闽海路988号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2026年****采购光缆 | 2026年****采购光缆 | **通光 | GYTS-6B1、GYTS-12B1、GYTS-24B1、GYTS-48B1、GYTS-96B1、GYTS-144B1 | 1项 | ****61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洁春,方孔婴,肖吉文,张小卫(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蒋希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按下附表收费标准的7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结算不足5000元的,按定额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68.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4.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南峰街道环**路93-1号
联系方式:0576-****5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258号(零零壹科创楼4楼A401室)
联系方式:136****6726、177****4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若容、魏文岚
电 话:136****6726、177****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