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公司提交的**金投国宾府地下室调整及二期建筑设计方案经我局2025年第8次、第121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停车位布局及地下室布局调整
地下室面积由54000平方米调整为52628平方米(减少1372平方米),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由2061个调整为1549个(减少512个)(其中机械车位由1014个减少至0个,普通车位由1047个调整至1505个,微型车位由0个调整至6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054个调整至278个;取消二、三、四期建筑架空层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减少1406个)。
调整后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5262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848个(其中新能源停车位185个,无障碍停车位37个,微型车位6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777个(其中含充电设施停车位1389个)。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二期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总建筑面积76659.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4230.9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411.5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819.3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2428.8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9413平方米,架空层、屋面、大门及其附属建筑1915.01平方米,****花园、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建筑面积11100.8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818.8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14个(其中新能源停车位32个,无障碍停车位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22个(其中含充电设施停车位461个),建筑地上1、28层、地下1层。
(二)立面色彩及外饰面材料:主色调为灰色、米白色与香槟色,外饰面材料为玻璃、涂料、石材、铝板。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二期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发改、教育、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本方****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三)应按相关要求做****幼儿园异地建设工作。
(四)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党群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文化活动站等不计入容积率的配套设施应在建****政府或相关部门,并做好具体移交工作。
****花园、公共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管理部门进一步对接、深化,并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精装交付。项目须依法依规建设、销售,并及时、准确地向购房户及物业管理****花园、公共绿化平台用途,并在房屋销售合同、物业管理规约中****花园、公共绿化平台的规划用途、产权属性、使用限制及后期管理要求,严禁封闭、侵****花园、公共绿化平台使用功能的行为。
(六)阳台、设备板、飘窗等须严格按照规范及本设计方案实施,严禁改造和改变其使用功能。
(七)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本设计方案实施。
(八)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九)本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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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