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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816000C | 建设单位法人:柴森 |
| 柴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长******园区孵化基地B****中心301****开发区) |
| ****物流中心及园区配套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4-G594-危险品仓储 |
| 建设地点: | ******区 ****开发区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中的煤化工产业区内 |
| 经度:126.605833 纬度: 42.0452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4 |
| **环审发〔2023〕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816000C001Y |
| 2026-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520.2 |
| 3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816000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816000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2MADAG0T956 | 竣工时间:2026-05-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物流中心建筑面积5598.74m2(危废暂存库、停车场、****储备库****储备库等,总停车位 134 个)、园区道路工程总长4978.147m(主干路3条,次干路1条,支路2条)、管网设施总长19833m(给排水管网、供电管网、供热管网等) | 实际建设情况:物流中心建筑面积5598.74m2(危废暂存库、停车场、****储备库****储备库等,总停车位 134 个)、园区道路工程总长4978.147m(主干路3条,次干路1条,支路2条)、管网设施总长19833m(给排水管网、供电管网、供热管网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中心(停车场、建筑(构)物)、园区道路工程及管网设施,其中园区道路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及交通噪声;物流中心运行期工艺过程及产污情况具体如下: (1)危险废物暂存库 ①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运输至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 说明: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化学品桶、废机油、废活性炭。产生极少量的挥发性废气。 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废气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 产污情况:废气(非甲烷总烃气体)、噪声。 ②危险废物的类型及数量进行入库登记,将危险废物入库分类存放。 ③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产污情况:危险废物、噪声 (2)停车场 ****停车场分为危险化学品(重车、****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共134个停车位。****停车场要求单车停留时间最长30min/次。****停车场流程说明如下: ①空运输车辆进出 A、本项目运****停车场,行驶至空载车辆停车区停车; B、停车后****中心进行手续办理,登记车辆信息; C、办理完相关手续,空载****停车场等待,待司机接到****停车场出口驶出; ②满载运输车进出 A、本项目满载****停车场,****中心旁的满载运输车辆临时停车区停车; B、停车后****中心进行手续办理,登记车辆信息; C、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满****停车场内短暂停留,停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min,待****停车场出口驶出。 ③小型车进出 本项目小型车主要为员工或外来人员的小轿车或小面包车,不涉及危险品的运输,****停车场内的小型车停车区,不需要进行手续办理,离开时可由入口处驶出。 说明:A、****停车场区域竖向采用平坡式布置,纵向坡度为5‰~7‰,停车场区域雨水采取平坡自流方式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经污水管网排入煤化工产业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B、****停车场不进行车辆冲洗,无冲洗废水。 产污节点:噪声、初期雨水 | 实际建设情况:****中心(停车场、建筑(构)物)、园区道路工程及管网设施,其中园区道路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及交通噪声;物流中心运行期工艺过程及产污情况具体如下: (1)危险废物暂存库 ①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运输至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 说明: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化学品桶、废机油、废活性炭。产生极少量的挥发性废气。 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废气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 产污情况:废气(非甲烷总烃气体)、噪声。 ②危险废物的类型及数量进行入库登记,将危险废物入库分类存放。 ③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产污情况:危险废物、噪声 (2)停车场 ****停车场分为危险化学品(重车、****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共134个停车位。****停车场要求单车停留时间最长30min/次。****停车场流程说明如下: ①空运输车辆进出 A、本项目运****停车场,行驶至空载车辆停车区停车; B、停车后****中心进行手续办理,登记车辆信息; C、办理完相关手续,空载****停车场等待,待司机接到****停车场出口驶出; ②满载运输车进出 A、本项目满载****停车场,****中心旁的满载运输车辆临时停车区停车; B、停车后****中心进行手续办理,登记车辆信息; C、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满****停车场内短暂停留,停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min,待****停车场出口驶出。 ③小型车进出 本项目小型车主要为员工或外来人员的小轿车或小面包车,不涉及危险品的运输,****停车场内的小型车停车区,不需要进行手续办理,离开时可由入口处驶出。 说明:A、****停车场区域竖向采用平坡式布置,纵向坡度为5‰~7‰,停车场区域雨水采取平坡自流方式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经污水管网排入煤化工产业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B、****停车场不进行车辆冲洗,无冲洗废水。 产污节点:噪声、初期雨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控制该项目运营期废气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库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气体、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该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经过有效处理,须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控制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 排放监控点排放浓度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浓度须满足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关标准要求。保护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控制该项目运营期废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该项目初期雨水自流至雨水收集池内,经污水管网排入煤化工产业区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须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煤化工产业区污水处理系统,严禁直接外排。保护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控制该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的噪声强度,通过采****物流中心及道路1-5周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道路6与既有铁路线并行执行4b类标准。保护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4b类标准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各类固体废物,做好固废物的分类管理,加强固废物的收集和临时贮存,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库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密闭,确保厂界及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标准。 本项目的柴油发电机组平时不使用,仅作为应急发电用,****园区内供电系统正常工作,未使用备用柴油发电机,故本次验收备用柴油发电机无废气产生。 验收期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值为6.50mg/Nm3;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1.95mg/N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1.73mg/Nm3。 综上,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气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初期雨水自流至雨水收集池内,经污水管网排入煤化工产业区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煤化工产业区污水处理系统,严禁直接外排。 通过采取在车辆经过本项目道路两侧为居民、学校的路段时,禁止鸣笛、****中心的运营管理,可使厂界四周及道路1-5周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道路6周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期间,本项目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在厂区东、西、南、北侧厂界外1m处、道路1强国路、道路2新塘大街、道路3**大街、道路4富强街、道路5利国路、道路6铁道口-苇塘大街周界、协力村居民1、协力村居民2、****小学,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道路1-5周界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55-63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50-53dB(A)之间、道路6周界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65-66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50-52dB(A)之间、厂界周边敏感点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51-53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0-43dB(A)之间,厂界四周及道路1-5周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道路6周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比已批复的环评报告,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本项目的柴油发电机组平时不使用,仅作为应急发电用,****园区内供电系统正常工作,未使用备用柴油发电机,故本次验收备用柴油发电机无废气产生。 根据《****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吉环管字[2016]10号),重大变动清单中共包括五项,分别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此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上述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未变动,对照吉环管字[2016]10号文中重大变动清单、《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没有符合项,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92 | 0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73 | 0 | 0 | 0 | 0.073 | 0.073 |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3 | 0.003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活性炭吸附装置器 | 正常监测 |
| 1 | 通过采取在车辆经过本项目道路两侧为居民、学校的路段时,禁止鸣笛、****中心的运营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通过采取在车辆经过本项目道路两侧为居民、学校的路段时,禁止鸣笛、****中心的运营管理 | 正常监测 |
| 无依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依托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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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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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