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标的相关车辆年审、保险均已逾期,且部分车辆年检已脱审,转让方不确定所有车辆均能否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车辆本身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受让方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转让方给予配合,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相关车辆能否过户及过户的有关政策请受让方自行咨询相关单位,因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造成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车辆存在大修情况,罐体及外观尺寸与行驶证、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公告参数等档案资料所记载的罐体及外观尺寸、容积、技术规格等参数不一致,存在过户、年检、投保、上路被拒或难以通过等风险。受让方需自行现场勘验、查验车况及罐体实际尺寸、容积、结构状况等,对车辆现状事实及潜在风险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本次转让按车辆现场实物现状整体交付,罐体尺寸、容积、结构状况及车辆整体技术状态,均以受让方现场勘验确认的实物为准;任何书面标注、图纸、宣传资料、铭牌、档案参数仅作参考,不作为验收依据,亦不构成转让方的承诺或保证。受让方自愿按照转让标的现场实物现状受让,不再就车辆罐体及外观尺寸不符、参数不一致等事项向转让方提出异议、索赔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10辆欧曼牌BJ5313GJB-AB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证载权利人为**省****公司,39辆中联牌ZLJ5312GJBA混凝土搅拌运输车、1辆凌宇牌CLYE5317GJB36E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证载权利人为****公司,均已授权转让方全权办理本次挂牌转让事宜,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6、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部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丢失,受让方须自行补办行驶证和登记证书,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补办行驶证和登记证时需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时,转让方应予以积极协助。”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7、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价款。 8、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对标的车辆进行全面勘察,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线上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一个工作****交易所提交勘察申请,****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意向受让方具体现场勘察时间。意向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提前提交勘察申请的,转让方有权不予安排现场勘察,导致意向受让方无法取得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不能完成受让登记及办理报名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9、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前产生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自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起,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对“受让方提车时,若有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对“受让方须于提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转让标的车辆完成过户手续办理,或交由具备车辆报废资质的企业处理并将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转让方。”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本次转让标的能否过户、过户手续及相关政策(包括不限于异地入户政策、环保政策、限行政策等),竞得标的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车辆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事宜,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办理受让标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时需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时,转让方应予以积极协助。”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应配合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转让标的的移交;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14、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负责提走车辆;逾期提车的,受让方应支付停车费用(每逾期1日每辆车人民币100元)。 15、意向受让方承诺:如转让标的中存有危险废物,则受让方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甄别;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的处理资质,须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甄别及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开具,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8、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9、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