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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6-12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2审查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证明材料明确为“申请人自行承诺全部内容,上传签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项目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3.4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中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施工业绩以承担的施工合同额应达到业绩考核内容....设计业绩以承担的设计任务投资金额应达到业绩考核内容...”,详见资审澄清文件。
3、本项目资审文件以澄清时发布的为准,请各申请人按时下载,并按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本资审澄清文件与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审澄清文件与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资审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
联系人:胡枫
联系电话:139****7068
联系地址:**县古夫镇市民之家11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项目负责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132****9275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