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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学生食堂**工程 (项目名称) ****学生食堂**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为进一步规范本项目的定标工作,明确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评判标准,保障项目实施质量,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0.10条第4小条补充完善相关定标因素如下:
定标委员会在定标时参照以下择优标准进行定标:
1、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竞争方法,重点关注报价合理性分析(含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低于成本价分析)。
2、企业信誉:信用中国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择优推荐。
3、企业综合实力:重点考察定标候选人资质等级、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近五年)、工程履行情况,项目资金保障(以流动资金情况为准)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推荐。
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能力(职称、注册执业资格、项目经验)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推荐。
5、投标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响应、设备性能等内容)择优推荐。
招标人: **** (盖单位章)
2026 年 06 月 12 日